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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武汉12月18日电(记者 冯国栋)武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18日发布首批获得积分入户指标、可办理武汉市户口的1768人名单。这也是武汉市自今年10月推出“积分入户管理办法”以来,首批通过加、减分等“积分”方式获得武汉户籍入户资格的人员。
据了解,在首批通过审核的1768人中,申请落户武汉中心城区为1496人,申请落户武汉新城区、开发区的有272人。申请在武汉中心城区落户的,总积分均大于或等于70分;申请在新城区、开发区落户的,总积分均不低于60分。这些人通过审核、公示、复核等环节后,将获得由武汉市公安部门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以此办理落户武汉手续。
今年10月1日起,武汉市面向非武汉市户籍人员正式实施“积分入户”政策。符合4个基本条件可申请武汉积分入户,即:在武汉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住房)、参加本市社会保险、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其中的“社保”一项,对缴纳的年限并无要求。
同时,武汉还以个人征信和文明记录为参考依据,制定了11项加分和4项减分事项。例如,对于纳入积分体系,对在武汉市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中收录有“失信黑名单”记录的“老赖”等行为人,每条记录扣减20分;对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等行为予以加分鼓励:参加志愿服务,每满10小时积1分,最高加10分;参加无偿献血,每次积2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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