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54年6月,27岁的蒋碧昆大学毕业,成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的首届本科毕业生。
蒋碧昆进校时,进的还是人民大学的前身华北大学。他们首先要参加一系列的政治学习、思想改造,交代家庭、社会关系等。
1950年秋天,中国人民大学正式成立,刘少奇出席了开学典礼。
蒋碧昆通过考试,成了中国人民大学的第一届学生。他感慨:“实际上,我上中国人民大学就是刘少奇这样决定的。”
人民大学建校之初,只设置了法律系、经济系、工厂管理系等八个系,以经济类为主。蒋碧昆感兴趣的是文学和历史系,对与数字相关的经济不感兴趣,因而最终选择了法律系。
1954年6月,蒋碧昆大学本科毕业,被分配至坐落于武汉的中南政法学院(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任教。中南政法学院是全国第一次院系调整后诞生的高等法律院校,当时正在筹办本科,急需师资。
到学校后,蒋碧昆才知道,自己带队报到的6人队伍中,只有自己成了国家法(后改为宪法)专业教师。彼时蒋碧昆对于宪法的认识仅仅停留在“共同纲领”和“苏联国家法”,因为他本科阶段其实并没有学过宪法。
直到1959年当面求教于刘少奇时,动辄得咎的宪法学对于蒋碧昆来说,仍是战战兢兢不得要领。此是后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