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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学界泰斗蒋碧昆:刘少奇和新中国第一部宪法
2011-05-02 17:03:22

  文革开始后,刘少奇被打倒,蒋碧昆因此受到牵连,经常被审查和批斗。

  国家主席刘少奇的命运则更为惨痛。

  1967年8月5日,在中南海院内经受了又一次被打得鼻青脸肿“坐喷气式飞机”的残酷批斗之后,刘少奇手拿《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抗议道:“你们怎样对待我个人,这无关紧要,但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我要捍卫国家主席的尊严。谁罢免了我国家主席?要审判,也要通过人民代表大会。我个人也是一个公民,宪法保障每一个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破坏宪法的人是要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的!”

  多年后,蒋碧昆通过档案获知:1954年5月29日,刘少奇主持宪法起草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讨论检察机关能否查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刘少奇认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国务院总理、副总理犯了法,要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检察机关才能查办。

  一语成谶。

  1969年11月,国家主席刘少奇病逝于河南,遗体被易名火化。(记者/申欣旺 文/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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