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财政部长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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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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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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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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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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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
夏威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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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就宏观经济增长战略、经济体内资本市场开发和境外融资三项议题进行了讨论,通过《联合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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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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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尼西亚
巴厘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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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发表《联合声明》,强调了会议合作、协商一致、共事的基调,并承诺为2020年前实现亚太地区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目标而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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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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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
京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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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通过了财长《联合声明》,强调宏观政策的稳定将对资本流入及汇率的稳定,以及保证本地区经济的持续发展都至关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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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0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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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
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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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通过了财长《联合声明》,就宏观经济稳定性和可持续增长政策对保持本地区资本流动的重要性达成共识,力争使亚太经济对外来冲击具有更大的承受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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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05/2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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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
卡纳纳斯基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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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通过了财长《联合声明》,分析了引起亚洲金融危机的多方面原因,指出应按照“马尼拉框架”加强地区金融合作、区域金融监测等一系列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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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05/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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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
兰卡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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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通过了财长《联合声明》,指出如何加强各国的经济基础,防范危机的再度发生,恢复国际投资者的信心,确保宏观经济的稳定,保持经济健康发展,成为亚洲各国政府的首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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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09/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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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莱斯里巴加湾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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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通过了财长《联合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