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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03/ 05 14:32:36
来源:河北新闻网

破除“唯年龄论”选拔的迷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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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本是着力建立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以及加大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力度的重要举措之一。然而,出现了“有意愿的去不了,刚培养的留不住”“二次择优卡住优秀基层干部”等问题。(半月谈网)

  近些年来,在一些地方,除了35岁之外,还根据岗位不同,明确了32岁、30岁或29岁等不同的遴选“门槛”,直接将标准定位得更严。这让不少年龄符合的基层公务员,早早为升职备考,对待本职工作不认真,试图投机取巧来换取政绩。同时,还有公务员录用中的“二次择优”,年龄的要求更为严苛,让不少基层干部直接失去宝贵的机会,“拦住”了可能的流动通道。这也导致一部分干部失去进取心,在面对基层工作考核中应付了事。

  公开遴选,是促进基层与上级机关人员流动的重要方式,也是上级机关选拔基层优秀人才的良好渠道。选贤任能,应坚持不拘一格,破除“唯年龄论”的迷思,尤为重要。

  实际上,中央对于选人用人机制,曾提出过选贤任能“不唯票、不唯分、不唯GDP、不唯年龄”四个不唯要求,为新时代人才选拔工作指明了方向。各地方在遴选人才时,应根据现状进行相应调整。例如对于能力格外出众、同事们也非常认可的人才,即使是年龄小,也要敢破格提拔;而面对一些已经在基层培养多年,工作认真踏实、有意愿并非常优秀的基层干部,即使年龄过线,也要破格提拔,以便更好地推进政务工作。

  优化干部队伍,推动干部“年轻化”,这一导向固然好,但各地在实际操作中还要注意到年龄只是其中一个参考,归根到底,还要落脚在基层公务员的能力上,只有如此,才能更好地激活人才资源,服务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日新月异的需要。(李林) 

【纠错】 【责任编辑:张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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