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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遗留”逐年增多 国土部派人赴温州指导

日前,温州一批20年产权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地方政府要求续期须按房产价格三分之一缴费。这部分业主也因为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而无法完成房屋的买卖过户。
  4月20日,国土资源部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国土资源部、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组成联合调研组赴浙江省温州市调研指导住宅土地使用权20年到期的延长问题。”温州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透露,该局已经针对温州市区一部分因历史原因划定使用权为20年的住宅土地,制定了相应的解决对策,但目前只是初步草拟,政策内容需要上报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及国土部后,才能对外公布并实施。[点击详细]

北京土地使用权最快四年后到期? 七成上海老洋房需补缴土地出让金

如果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没有及时续期,按照现在的法律规定,居民依然可以自动续住,但若接下来想要进行房产转让会比较麻烦,在关于这方面的规定不能明确的情况下,将影响市场对房地产市场的价值评估,这对买房投资者来说将是一个利空。据市国土资源局的一位相关工作人员说,目前还没有听说北京有这样的案例,未来或许在2020年以后才会显现出来。[点击详细]

“自动续期”该怎么“续”?

物权法暂未明确

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房产律师马玉珍分析说,他也注意到温州这批20年产权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续期的案例,有一定的特殊性,属于当年推进土地出让方式的历史遗留问题,目前《物权法》对产权到期只是规定自动续期,尚未明确如何续期。
  “在司法实践上有法律保留原则,是指行政行为只能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作出,法律没规定的就不得作出。”马玉珍说,这次温州这批20年产权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续期的案例,是否按照地方政府要求的补缴房屋价格三分之一完成续期,或许也可参照法律保留原则。[点击详细]

深圳版:一次性补交基准地价35%

《深圳市到期房地产续期若干规定》中,对补交地价标准重新进行了划定。补交地价数额为相应用途公告基准地价的35%,补交地价一次性交付。值得注意的是,这个35%的参照标准并不是按照目前的市场拍卖土地价格或者房价,而是基准地价。
  所谓基准地价,是各种用途土地的使用权区域平均价格,是地价总体水平和变化趋势的反映。简单来说,基准地价就是土地的初始价,即土地在完成拆迁、平整等一级开发后,政府确定的平均价格。[点击详细]

消除居民房屋土地使用权焦虑

20年的问题解决了,还有70年的问题

虽然说新的商品房在办理了土地使用权后,仍然有一个70年以后怎么办的问题,尤其是有的商品房的使用年限还可能达不到70年,又当怎么办。
  但是,不管怎么说,商品房土地使用权的制度已经初步建立起来,接下来需要做的就是如何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就某些具体问题予以进一步明确和解释,而不要再对商品房土地使用权问题焦虑了。[点击详细]

新华时评:呼唤顶层设计

基层国土部门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无法可依、无章可循,不能办理相关续期手续,给群众带来不便。尽管温州出现的“到期房”总体量不大,但也关系到几百户家庭的切身利益,应当引起有关部门重视并妥善解决。长远看,量大面广的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会在几十年后集中出现。如果不未雨绸缪、提前进行顶层设计,有可能引发房主的不安。因此,用法律手段解决好这个问题越来越迫切了。[点击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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