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工作

时间:2014年12月16日

地点:全国

专题摘要: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定于2014年12月16日(星期二)上午10时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务院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介绍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 马建堂回应GDP数据修订:3%多一点

    马建堂回应GDP数据修订:3%多一点

    “三经普”完成之后,未来对当年GDP数据的修正幅度相较前两次经济普查要大大降低,并透露幅度将在“3%多一点”。马建堂指出,国务院领导同志再三强调,第三次经济普查数据必须实打实、硬碰硬。国家统计局为保证普查数据的可靠采取了三个方面的重要措施。阅读全文>>

    |2014-12-16 12:04

  • 我国经济三大变化 制造业升级态势明显

    我国经济三大变化 制造业升级态势明显

    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表示,“三经普”的主要数据非常深刻地展示了这五年来中国经济总量明显扩大,展示了我国经济结构持续优化,展示了我国经济发展的效益不断提高。五年来,服务业在三大产业中所占比重提高了5.7个百分点,第三产业从业人员所占比重提高了3.5个百分点。阅读全文>>

    |2014-12-17 17:10

  • 高技术制造业五年利润增166%

    高技术制造业五年利润增166%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三经普)结果昨天发布。普查结果显示,2013年末,全国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820.8万个,比2008年末增加324.9万个。其中,三产法人单位占比较2008年末(二经普年份)时提高5.7个百分点。具体到高技术制造业,其经济效益快速增长,五年利润总额增166%。阅读全文>>

    |2014-12-17 17:04

  • 为什么要搞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

    为什么要搞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

    五年开展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国家为全面详细了解我国二、三产业发展状况而统一组织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国家为摸清“家底”、掌握国情国力而采取的有效方法。通过普查得到的客观、真实反映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全貌的信息,能够为国家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翔实的参考依据。阅读全文>>

    |2014-12-15 17:54

  • 经济普查对普查对象提出了哪些要求?

    经济普查对普查对象提出了哪些要求?

    凡在我国境内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所有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都有义务接受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所有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统计法和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阅读全文>>

    |2014-12-15 17:54

  • 经济普查对政府部门、普查机构和人员有哪些要求?

    经济普查对政府部门、普查机构和人员有哪些要求?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享有独立行使调查、报告、监督的职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对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提供的经济普查资料不得自行修改,不得强令或者授意篡改经济普查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阅读全文>>

    |2014-12-15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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