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首页 新闻|时政|法治|地方|社会|评论|国际|港澳|台湾|华人|军事|财经|汽车|房产|视频|图片|直播|访谈|文娱|家居|互联网|体育|时尚
活动简介|图片新闻|视频新闻|滚动新闻|十大事件|维权曝光|投诉平台|互动平台|线索征集|维权讲堂
  • 共建和谐社会圆我安居梦想 新华网房产”3•15”护房行动启动

    中国梦,首先是安居梦。房子,在中国老百姓心中,不仅是一个遮风挡雨的住所,更是向希望起航的港湾。对于老百姓而言,每个人都想圆自己的“安居梦”。从孟子的“居者有其屋”到诗人海子的“我有一所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不同的时代,同样的情怀——“安居”,才能“乐业”。【详细】

  • 2013年安徽省商品房类投诉400多件 文一等知名房企榜上有名

    3月13日下午,新华网记者从安徽省消费者协会获悉,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3月10日,安徽省16个市的商品房类投诉共474件,2013年全年有400多件,其中合肥文一国际、万科金域华府等楼盘项目均榜上有名。安徽省消费者协会组织联络与宣传舆论监督部主任张路明接受采访时说,商品房类投诉一直都是近年来的投诉热点。【详细】

一年一度的“3•15”即将到来,作为消费者,最关心的莫过于产品的质量了,尤其是大宗商品的质量往往成为人们关注的重点,住房是众多消费者一生中最大最重要的商品,凝结了自己大半生的心血,一旦出现问题,老百姓的“安居梦”又从何说起?

即日起到3月15日期间,新华网房产将推出“3•15”特别策划案——“安居梦”去哪儿了?通过论坛、微博、微信、调查问卷等多种方式征集广大业主爆料遇到的各种有关房屋的安全隐患问题。新华房产将根据网友反映的问题,安排资深记者进行跟踪报道,同时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律师,对网友的问题进行解答。

线索征集时间:即日起
安徽区域热线电话:0551-63500011
微信公众平台:xhfcahz
微博互动平台:新华房产安徽站

电子邮件:
liaopengcheng@xinhua-inc.com

中国梦,首先是安居梦。房子,在中国老百姓心中,不仅是一个遮风挡雨的住所,更是向希望起航的港湾。

对于老百姓而言,每个人都想圆自己的“安居梦”。从孟子的“居者有其屋”到诗人海子的“我有一所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不同的时代,同样的情怀——“安居”,才能“乐业”。

您可以通过微博的方式谈下您“安居梦”,也可以联系我们进行视频、文字采访,并有机会做客新华网演播室,发表自己对于安居梦的的见解,谈谈您的安居梦是什么?

征集时间:即日起至3月底
安徽区域热线电话:0551-63500011
微信公众平台:xhfcahz
微博互动平台:新华房产安徽站

电子邮件:
liaopengcheng@xinhua-inc.com

新闻热线:0551—63500011
微信投诉平台:xhfcahz   微博投诉平台:新华房产安徽站
电子邮件:liaopengcheng@xinhua-inc.com

  • 精装变惊装

    精装房本应是开发商提供给业主的舒适、安心的居住环境。但如今的“精装房”却与此背道而驰,隐蔽工程无法检测,渗、漏、泛、堵、壳、裂、砂、锈等质量问题频发,开发商对业主房屋的维修时间一拖再拖……

    专家支招

    消费者首先要搞清楚精装房合同上约定的是“精装修”还是“全装修”。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约定,房屋一旦出现问题,维权会比较麻烦。同时,购房者买房时要锁定相应的装修标准,交房时要一一检查。

  • 拖字诀

    买房子不是件容易事,眼看着交房的时间越来越近了,去项目地点一看,楼刚盖到一半呢。找开发商一问,答复五花八门,事实都差不离:房子没有盖好,估计只能延期交房,而且一拖就是几个月甚至一年。

    专家支招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 只准结婚不准离婚

    落不落订,实际上主动权在购房者的手中。可是,落了订,售楼方通常都会表示,之后必须交购房款了。

    专家支招

    购房者一定要看到现楼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按照现行的规定,开发商必须先把房子做到一定程度,再和银行签好协议,这时候,开发商的售房资金就会受到政府的控制,才能领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这个证明,就基本保证了你买的房子不会“烂尾”。

  • 夹生饭煮了喂你吃

    开发商的房子看上去做好了,他就给你发出收楼通知书。但其实,这样的房子,可能还没建完呢。然而根据契约自由、自治的原则,你收了楼之后,就等同于对楼宇质量的认可。

    专家支招

    收楼前先要开发商出示该项目经验收合格的文件,如《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书》等。

  • 门外风光不见了

    开发商常常吹嘘自己的楼盘环境如何优美、配套设施如何完善,但是这些又都没有写在合同上。到了交楼的时候,购房者通常都会发现根本不是同一回事。

    专家支招

    买房的时候,在落订之前,先到规划部门去查询一下,看看实际规划情况,那才算是“眼见为实”。开发商无权自行改变规划设计。如果开发商明知规划设计,却刻意作虚假宣传的话,那就涉嫌欺诈,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律明确规定,以欺诈方法订立的合同,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并可要求对方赔偿相关的损失。

  • 认购定金难归还

    消费者买房时,须先签一份认购协议书并交付上万元定金,这已成为房地产行业的一个惯例。然而,等到真正签合同时,发现合同条款不合理或对己不利,此时欲索回定金比登天还难。

    专家支招

    购房者要仔细看认购书或者认筹、诚信金是什么性质的,如果说仅仅是一个认购,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它只是一个预约合同,相当于正式签订这个商品房买卖合同预约性质,如果说不买,或者说由于非双方之外的那种因素导致这个合同没有办法签订,这个认购金、认筹金是应该退的。

  • 楼盘承诺学区变卦

    买房时楼盘广告宣传页上承诺了“某某学校学区房”,但是房子买过之后,却被告知所买的小区住房学区房并非开发商宣传的学区。

    专家支招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一个格式合同,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必须要看清楚合同的条款,如果开发商没有约定一些东西,就要跟开发商签订一个补充协议,在签订的合同越明晰越好,这样将来出现什么问题可以按照合同来执行。

  • 预售和交付面积不相同

    有些开发商会为前来买房的人准备两份住房面积资料,一份资料是在购房者买房前使用,另外一份是购房者付款后获得的住房真实资料。

    专家支招

    据国家商品房的相关规定,住宅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 小区物业管理差

    开发商在卖房时,承诺小区物业是三A级服务,但是购房者在入住后,发现物业管理和服务都很差劲,但是开发商却推诿称小区物业跟自己没有关系。

    专家支招

    物业管理公司一般都是开发商选定的,在业主购买小区商品房时合同中就已经约定明确了。小区的物业管理项目、收费标准、服务质量都是业主关心的问题。对物业管理不满意,业主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更换物业公司。《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业务大会可以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因此,只要小区成立业主大会,就可以由业主自己选聘物业公司。

  • “霸王条款”成万金油

    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合同内隐藏不利于购房者的条款,由于难以界定,当购房者利益受损时难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

    专家支招

    购房者在买房前,一定要进行广泛深入的考察了解,确认自己对该房屋有足够的购买意向,并查看开发商的预售许可证或销售许可证,看是否有国家批准的预售或销售的楼盘,还要详细查看其土地使用证等各种证照再购买;在确购房书内容时,一定要特别警惕“****一律不退”之类的条款,以免上当受骗。

回到顶部
010030091610000000000000011200000000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