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PEC共有五个层次的运作机制:
一、领导人非正式会议(1993年开始举行)
参见: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
二、部长级会议
分为部长级会议和专业部长级会议。部长级会议实际是“双部长”会,即各成员
的外交部长(中国香港和中国台北除外)和经济部长(或外贸部长、商业部长等)会
议,每年的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前举行。始于1989年。专业部长级会议是指讨论中
小企业、旅游、环保、教育、科技、通信等问题的部长会议。
参见:APEC双部长会议和专业部长会议
三、高官会
它是为亚太经合组织的协调机构,每年举行3-4次会议,始于1989年。由
各成员司局级或大使级官员组成,提出议题、相互交换意见,协调看法,归纳集中,
然后提交部长级会议讨论。会议主要任务是负责执行领导人和部长级会议的决定,并
为下次领导人和部长级会议做准备。
参见:APEC高官会及其下设委员会、专家组、工作组
四、委员会和工作组
委员会:
预算和管理委员会
就有关APEC预算、行政和管理等问题向APEC高官提出意见。评
估APEC预算结构并提出建议,审议项目申请,草拟APEC年度预算报告,
审查APEC预算及预算过程有关的所有问题,研究APEC进程中的管理改革
问题。
贸易和投资委员会
1993年成立,其工作领域为:关税、非关税措施、服务、投资、标准一
致化、海关程序、知识产权、竞争政策、政府采购、放宽管制、原产地规则、争
端调解、商务人员流动、乌拉圭回合结果执行、信息收集和分析。其下属机构包
括:市场准入组、服务工作组、投资专家组、标准一致化分委会、海关程序分委
会、知识产权专家组、政府采购专家组、争端调解专家组、竞争与放宽管制工作
组、商务人员流动专家组、乌拉圭回合结果执行和原产地规则工作组。
经济委员会
前身为经济趋势和问题特别小组,1994年11月在雅加达举行的第6届
部长会议上改现名。委员会负责研究、分析APEC区域的经济问题及发展趋势
,撰写有关专题报告。
亚太工商咨询理事会
1995年11月在日本大阪举行的亚太经合组织部长级会议上正式成立,
以取代太平洋工商论坛(太平洋工商论坛1993年成立,由亚太经合组织成员
的大小型企业的代表组成)。工商咨询理事会成立的目的是鼓励工商界人士参与
亚太经合组织合作进程。每个亚太经合组织的成员派3名具有代表性的工商界人
士参加理事会。
亚太经合组织商业顾问委员会金融委员会
亚太经济论坛
松散的磋商机构,旨在促进本地区的持续发展,由澳大利亚、文莱、加拿大
、智利、中国、香港、印度尼西亚、日本、马来西亚、墨西哥、新西兰、巴布亚
新几内亚、菲律宾、新加坡、韩国、中国台北、泰国和美国等成员组成。
争端调解处
1994年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倡议建立,1995年名人小组报告中再次
呼吁在自愿基础上立即建立该机构。
中小企业政策协调小组
该组织于1994年大阪会议之后由亚太经合组织经济部长成立,1995
年4月在雅加达举行第一次会议。其目标是协调中小企业的计划,认为中小企业
是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工作小组:
贸易促进小组
拟订在该地区国家之间交流贸易和工业信息和提供促进经济和贸易往来的各
种建议。并组织旨在促进贸易的国际会议、举行亚太商品交易会和举办贸易促进
培训班。
贸易和投资数据研究小组
为亚太地区建立一个投资和技术信息网。传播有关“技术领域”技术革新、
项目经营方面的信息。
工业和科技小组
人力资源开发小组
设法在亚太国家之间就以下几方面进行交流:商业管理、工业培训、技术革
新、项目经营和发展规划。
能源小组
制定合作项目,如建立一个地区性的能源供求数据库,并且首先就煤炭的利
用技术,能源的节约和技术转让,以及资源的勘探和开发等问题交换看法。
海洋资源保护小组
负责调查海详污染的程度,就亚太经济合作会议国家加入国际法公约事宜提
供建议,研究改善海详污染的技术和政策。
电信小组
编写APEC电讯发展活动报告,介绍每个成员的电讯环境;发行指导如何接受
通讯组织培训的手册,探索创立和扩大区域电讯网的方式。
交通运输小组
研究完善基础设施的途径,促进人员和货物流通,收集、交换资料,增加交
通安全。
旅游小组
交换旅游资料,扫除旅游业发展的障碍,制定培训计划,研究APEC成员现有
旅游开发项目。
渔业小组
研究APEC在开发渔业资源方面相互合作的方式,通报APEC与现有国际组织协
调互补的作用,促进APEC成员之间的合作。
农业技术合作小组
中小企业小组
名人小组
1992年成立,由一些学术界专家组成的非政府小组,对亚太经合组织的
政策和方针提供咨询和建议。1994年经合组织领导人采纳了其如下建议:亚
太地区工业化成员到2010年、发展中成员到2020年实现自由、公开贸易
和投资。
参见:APEC高官会及其下设委员会、专家组、工作组
ABAC、CEO峰会与知名人士小组
五、秘书处
1993年1月1日在新加坡正式建立,同年3月正式运行。秘书处负责行政、
财务、信息收集及出版和工作组会议的组织协调等事务性工作。其主要职能有:为部
长级会议及高官会提供文件和服务;准备年度预算并向高官会提出使用建议,监测和
审查专题工作组的活动并提出协调建议;向报界、商界、学术团体及公众传播信息;
以及高官会授权交办的其他任务。秘书处执行主任由每年部长级会议的东道主派人担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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