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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佳当选内蒙古自治区政协主席
2018-01-28 15:00:16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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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呼和浩特1月28日电  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28日选举李佳为自治区政协主席,王中和、董恒宇、郑福田、罗志虎(蒙古族)、刘新乐(蒙古族)、马明、常军政、张华、其其格(女,蒙古族)为自治区政协副主席。

  李佳简历

  李佳,男,汉族,1961年1月生,辽宁大连人,198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哲学博士,高级工程师。

  现任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兼政法委员会书记,自治区政协主席,内蒙古党校校长。

  1979.08--1983.08 辽宁大学化学系分析化学专业学习

  1983.08--1990.09 辽宁省分析测试研究中心技术员、副科长、科长、经营部长、工程师

  1990.09--1990.12 辽宁省科学技术委员会计划处主任科员

  1990.12--1992.04 辽宁省分析测试研究中心副主任

  1992.04--1996.05 辽宁省科学技术委员会科技成果处副处长、处长

  1996.05--1998.08 辽宁省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

  (1995.10--1997.03东北大学文法学院科学技术哲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哲学硕士学位)

  1998.08--2000.01 辽宁省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2000.01--2000.11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

  (1998.03--2000.09东北大学文法学院科学技术哲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哲学博士学位)

  2000.11--2000.12 辽宁省沈阳市委常委

  2000.12--2004.07 辽宁省沈阳市委常委、副市长

  (2000.03--2001.01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4.07--2008.12 辽宁省副省长

  2008.12--2011.10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11.10--2011.11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部长

  2011.11--2016.02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兼政法委员会书记,内蒙古党校校长

  2016.02--2016.11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内蒙古党校校长

  2016.11--2018.01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兼政法委员会书记,内蒙古党校校长

  2018.01--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兼政法委员会书记,自治区政协主席,内蒙古党校校长

  第十八届、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来源:内蒙古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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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错】 责任编辑: 陈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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