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 正文
首都功能核心区控规草案明确十一类保护对象
2019-12-30 11:09:30 来源: 新华网
关注新华网
微博
Qzone
评论

  新华社北京12月30日电(记者李嘉瑞)30日,《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8年—2035年)》(草案)公示启动。规划将地下文物埋藏区、历史街巷、传统胡同、传统地名、历史名园、革命史迹等纳入保护对象,明确首都功能核心区十一类保护对象。此外,规划提出依托胡同街巷,分区域建设主题鲜明的10条精品探访线路。

  规划提出,保护两轴,统领整体空间秩序。推进中轴线遗产保护,营造良好遗产环境,全面烘托中轴线作为城市骨架的统领作用。中轴线以文化功能为主,展示传统文化精髓,体现现代文明魅力。长安街以国家行政、文化、国际交往功能为主,体现庄严、沉稳、厚重、大气的形象气质。

  规划提出,保护格局,强化老城空间的整体性。规划依托城址遗存、棋盘路网、历史水系、九坛八庙保护,延续古都历史格局。结合城址遗存保护、历史水系恢复、绿化空间建设,勾勒清晰可辨的紫禁城、皇城、内城、外城四重城廓,强化老城历代城址格局。通过对四横两纵城市干道的林荫化改造,强化老城棋盘式道路网格局。推动历史水系恢复与滨水空间建设,营造六海映日月、八水绕京华的水系格局。

  规划要求落实“老城不能再拆了”的保护理念,最大限度留住历史印记。规划在《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提出的世界文化遗产、不可移动文物、历史文化街区、特色地区、历史建筑等九类文化遗产保护对象的基础上,突出老城文化遗产特色,将地下文物埋藏区、历史街巷、传统胡同、传统地名、历史名园、革命史迹等纳入保护对象。

  首都功能核心区十一类保护对象包括:(1)世界文化遗产;(2)国家级、市级、区级三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尚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又称普查登记在册文物);(3)地下文物埋藏区;(4)历史建筑(含优秀近现代建筑、名人旧居、挂牌保护院落、工业遗产等);(5)历史文化街区和特色地区;(6)历史街巷、传统胡同及传统地名;(7)历史河湖水系和水文化遗产;(8)城址遗存;(9)历史名园与古树名木;(10)革命史迹;(11)非物质文化遗产。

  规划要求依托规划林荫道串接重要文化场所,展示老城特色文化空间;串接历史文化资源,建设文化探访路体系,整体增强历史文化遗产展示水平。规划依托胡同街巷,分区域建设主题鲜明的10条精品探访线路,引导散布各处的历史文化资源进行系统串接与生动展示。

  10条精品探访线路包括:(1)中轴线文化探访路;(2)玉河—什刹海—护国寺—新街口文化探访路;(3)南锣鼓巷—雍和宫、国子监—地坛文化探访路;(4)东四—南新仓—日坛文化探访路;(5)月坛—白塔寺—西四文化探访路;(6)皇城文化探访路;(7)环天安门广场—前门大栅栏文化探访路;(8)新文化街—宣南文化探访路;(9)天坛—先农坛—天桥文化探访路;(10)白云观—三里河路—北京展览馆探访路。

图集
+1
【纠错】 责任编辑: 赵文涵
首都功能核心区控规草案明确十一类保护对象-新华网
010020020110000000000000011100001125403461